有房贷的注意啦,到底啥事 LPR

Posted by zhang on

2019 年 12 月 28 日早上,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针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LPR,贷款基础利率) 的有关事宜进行了指导。

这次公告在我的朋友圈里成了热议的重点话题,因为它将直接影响所有贷款的小伙伴,所有的存量贷款都将面临重签贷款合同,选择将贷款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 LPR 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或者转换为固定利率。那么这个公告到底会对我们有什么影响,我们又该怎么选择?

在做出选择之前,我们要先了解什么利率是怎么形成的。

贷款基准利率

以前,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的贷款利率是以央妈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基础,根据政策、风险等情况进行上下浮动形成的。

我们简单举个栗子:贷款买房。假设你于 2019 年 9 月 1 日在北京故宫边上买了一套四合院(假设是首套房)需要贷款。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给你的贷款利率是这么算出来的:贷款利率=贷款基准利率*(1+浮动百分比),在 10 月份前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 4.9%,北京首套房利率要上浮 10%,即

你的贷款利率=4.9%*(1+10%)=5.39%

那么这种利率的计算方式为什么要转换成 LPR 呢?

上文说了,贷款基准利率是央妈发布的,而且还是央妈拍脑袋决定的。毕竟2019 年 10 月 LPR 改革之前,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在 4.9% 这个位置维持了 4 年多。贷款基准利率横盘 4 年之久的明显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

另外基准利率还和市场利率形成了利率的双轨制。虽然「双轨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对利率的有计划管理,又逐步放开利率,发挥资金市场的调节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房展,并轨已经成了大势所趋。

市场利率

怎么又出来了一个「市场利率」?

学过政治经济学的小伙伴都应该知道供求关系影响价格。理论上市场对于资金的需求越多,利率就应该升高;而对资金需求减少,利率应该随之下降。

我们缺钱了找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缺钱了怎么办?找央妈。商业银行找央妈借钱的时候,也是需要付出利息的,利率根据抵押品或者借款期限的不同分为好几种(SLF、SLO、MLF、PSL想了解的小伙伴可以自己去了解。),最的就是中期借贷便利(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MLF)。

央行可以向商行投放 MLF。但是央行不是白给商行的,商行需要向央行支付一定的利息。而商业银行给我们个人或者企业发放贷款的利率是基准利率上下浮动。

央行想向市场上投放资金,那么央行可以降低 MLF 的利率,商业银行则愿意向央妈借钱。但是 MLF 的降低,并不会影响贷款基准利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企业放款(不改变基准利率的情况下)没有变化。资金并没有实际上传导的真正需要的市场上。

当然有一种方法,央行同时调整MLF 利率和贷款基准利率。但这样的话利率传导效率相当低,而且又变成了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经济,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也不符合金融体系要进行更深层次的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这次的 LPR 则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LPR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简称LPR),也称贷款基础利率,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是在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指定发布人对报价进行计算,形成报价行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并对外予以公布。目前向社会公布1年期和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团目前由18家商业银行组成。原有的10家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各2家,扩大到18家。新增加的报价行都是在同类型银行中贷款市场影响力较大、贷款定价能力较强、服务小微企业效果较好的中小银行,能够有效增强LPR的代表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依据相关文件确定和调整报价行成员,监督和管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运行,规范报价行与指定发布人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指定发布人。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前,以0.05个百分点为步长,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计算得出LPR,于当日9时30分公布,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从上边我们可以看到,LPR 是由 18 家商业银行(10 家全国性银行+ 8 家「同类型银行中贷款市场影响力较大、贷款定价能力较强、服务小微企业效果较好”的中小银行」)共同报价计算出来的,具有很强的市场代表性。

LPR 每个月公布一次,如果你想第一时间获知可以前往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官网查看。

这么改,对我有什么影响

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所以央行在 2019 年 12 月 28 日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央行在2019 年 12 月 28 日发布的公告中提到: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也就是说,在 2020 年 8 月 31 前,银行要完成所有非基于 LPR 计价的贷款合同进行利率计算方式转换。转换的方式公告上也写了有两种:1. 改为固定利率,也就是任世界风云变幻,利率总是变换后的利率;二是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的利率,即新利率= LPR + 加点(可以为负值)。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 的,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除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还是举上边你买的四合院。我们算出来了贷款利率是 5.39%。那么新计算方式怎么算呢?

  1. 先算加点值: 加点值= 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 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 = 5.39%-4.8%=0.59%
  2. 新利率计算方式= LPR +0.59%。

剩余还款周期内的加点数都将保持 0.59% 不变。

另外,银行还会和你约定了重新定价日。即在每个重新定假日,你的利率会根据最近的一个月相应期限的 LPR + 加点值算出来,比如银行和你约定了每年 1 月 1 日重新定价。则你以后每年的利率都上次(按例子中的话,是上一年的 12 月) LPR 报价。按照公告推算,重新定价周期至少为 1 年,2020 年的放贷利率不会放生什么变化,变化会从 2021 年开始。

那么我们到底是应该选择固定利率还是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呢?说实话这是一场赌博,赌的是未来 LPR 下降还是上升。如果预期未来的 LPR 是持续上升的,那么选择固定无疑是有好的;但是 LPR 如果是持续下降,则选择 LPR 加点的方式是合适的。

不过从外部来看,全球都在降息,这是一个大趋势。很多券商的市场分析也预测我国明年会有多次降准和降息操作。

前段时间,周小川在一个论坛上也表示:中国可以尽量避免快速地进入到负利率时代。注意领导讲话都是非常有技巧的。翻译下就是中国一定会进入到负利率时代,但是会尽量延长进入负利率时代的时间。

周小川是谁,央行前行长,从 02 年至 18 年成为任期最长的央行行长,大经济学家。

所以,绝大多数的意见都是选择 LPR + 加点值的模式。顺便说下,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并不在本次转换范围内,毕竟公积金个人住房利率比较低。

结束。又是个写的时候是新闻,写完是去年的事情了……拖延症害死人。

#About Me

张小璋,野蛮生长成世界500强企业供应链金融产品经理的法语毕业生。微信公众号:张小璋碎碎念(ID: SylvainZhang )。
一直在互联网金融公司从事产品经理工作并负责互联网金融产品线,深耕互联网金融和区块链领域。「PMCAFF」、「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专栏作家、「PmTalk」签约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