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强大动力。其背景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历史起点。这个新起点概括起来有几个方面,一个是经济总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二个更重要的是人均GDP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三是从农业国转变成为工业国,四是城市化已经进入了中期阶段。在这个历史起点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全面深化改革。
经过30多年“摸着石头过河”的艰难探索,我们一方面已经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和道路,另一方面也进入了改革“深水区”。在此背景下,现阶段的改革不能只靠摸着石头过河,需要与顶层设计相结合。一是要明确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解决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协调。改革的全面性是指这场改革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涉及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目的是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中全会推进改革的重大理论突破是对市场配置资源由基础性作用调整为决定性作用。从确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我国循着扩大市场作用的方向进行改革,到今天市场发育和成熟程度已经可以起决定性作用了。在此背景下,三中全会适时提出市场转向起决定性作用有客观基础。按此要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会不断加大,中国经济将会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当前发展最重要的任务是解决现在面临的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收入差距越拉越大;民众的诉求由关心温饱转向教育与健康问题,老百姓不可能继续容忍越来越大的收入差距,更不能容忍由权利不公平所产生的收入差距。对此,三中全会提出了促进公平正义的要求。相应的,改革在政策层面上就是要由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转向让大多数人富起来。这里,突出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要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一是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
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其重要途径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过去解决城乡二元结构走的是外源式发展路径,以工业化解决农业问题,以城镇化解决农村问题,以农民进城解决农民问题。现在要转向内生性发展路径,直接以三农作为发展对象,发展重心要转到农村,主要途径就是城乡发展一体化,通过改革打破城乡二元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