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学校继续开展本学期的第二次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第一次是针对1-9教学周结课的课程,已经结束),本次是针对1-18教学周结课的课程。现将本次评教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13年6月26日?7月7日(早6点?晚23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二、评教对象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1?18教学周结课的课程,为本科生开设列入教学计划且经学生成功选课的所有课程的教师。
三、评教主体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1?18教学周结课的课程),已成功选课的在校四个年级学生。
四、评教内容
评教内容由原来的两项增加为三项,即客观性评价、主观性评价和师德师风评价三部分。
1、客观性评价。评价项目包括分为“非常满意”、“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六个选项,每个选项分别赋值为 96、78、60、40、20、0,满分为96分。
2、主观性评价。评价项目包括教师教学的突出优缺点、对课程教学的建议和希望。
3、师德师风评价。评价项目包括教师的工作态度、答疑解惑、对学生学习纪律的管理、课堂以外对学生成长的指导帮助、师生关系、德行与品格六个方面。
五、 评教组织
在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统一组织、学工部协助开展学生评教工作。
在学院教学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总支副书记、教学副院长组织辅导员开展学生评教工作,教务员协助配合。
六、评教安排
1、学院评教动员
各学院要召开学生动员会,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学生高度重视网上评教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2、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评教
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用任何一台连接到校园网的计算机进行评教。
程序:(1)辅导员宣读《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细则》(见附件1),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评教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全体学生认真参加网上评教。(2)学生具体评教步骤按附件《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细则》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七、评教约束机制
对于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扣除20个选课积分,未完全评教的学生,积分扣除量按如下公式计算:扣除积分=(未参加评教的课程总数/学生修读的课程总数)×20。
联系电话:86608735
联系人:刘德鹏
附件:《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细则》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教 务 处
学 工 部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附件:黑 龙 江 大 学 学 生 网 上 评 教 细 则.doc (35.84KB)